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張姓男子2015年10月透過交友軟體Bee Talk認識當時才13歲的小愛(化名),兩人交往不到一個月就上摩鐵嘿咻,沒想到卻因為太過心急被對方的父親發現,最後挨告。高雄地院法官考量到小愛坦承是自願發生性關係,日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張男坦言,他與小愛是2015年10月認識的,聊了幾次覺得很投緣才開始交往,「那時候她告訴我她已經14歲了,我以為是真的。」於是兩人在同月共乘一部機車前往當地某汽車旅館開房間,後來又在乾弟弟的租屋處床戰,後續光是2015年11月到2016年4月就做了5次。
▲張男與小女友交往不到一個月就直奔「本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由於張男實在太過「猴急」,交往不到兩個月就將女友帶回家同居,反而讓女方的爸爸察覺不對勁,進而對他提告略誘等罪。而小愛出庭時證稱,兩人第一次見面時她就有說自己14歲,但其實那時候還沒滿14歲,可見張男在上床之前,主觀上僅知道小女友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考量到張男僅國中畢業且家境貧寒,加上這7次性行為被害人都是同一人,犯罪時間密集分布於半年之間,過程中也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的手段,因此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7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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