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被老婆抓包。(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黃姓女子2016年間和已婚舞蹈老師發生婚外情,還發生3次以上性行為!直到師娘在家中無意間發現性愛影片,才發現姦情,受到極大打擊,怒告2人妨害家庭,並針對通姦部分提出求償。桃園地院民事庭今年1月判決2人離婚,男師要賠償40萬元,近日通姦部分賠償結果出爐,判決黃女和老師須連帶給付40萬元撫慰金。
據判決書指出,師娘主張和老公結婚多年,女學生也知道老師已經結婚,兩人卻產生戀情,在女學生住處發生通、相姦行為3次以上,導致她精神上受有損害,於是請求2人應連帶給付200萬元慰撫金。但老師和女學生則認為精神慰撫金額過高,無法負擔。
最後,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依雙方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明細表,兼衡故意侵權行為手段、不法程度,對師娘造成精神上損害等情一切情狀,認定2人須連帶給付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以40萬元為適當。
刑事部分,法院去年11月依通姦、相姦罪各判男師、女學生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而其實先前師娘就先以丈夫5年前有外遇紀錄,且簽下「承諾書」發誓不再偷吃,否則就將繳清房貸,並將房產、小孩監護權都歸給她,沒想到卻再度發生婚外情,因此提出離婚訴訟和求償。
桃園地方法院1月判准2人離婚,但是房產轉移、繳清房貸違反善良風俗,不必移轉,但應給付新台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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