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將台開內線交易案更四審判刑。(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及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件,高等法院20日更四審宣判,高院仍認定被告們均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並依照《速審法》減刑。其中趙建銘獲清判3年,趙建銘父親趙玉柱輕判2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2年、緩刑5年,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2年,併科罰金6000萬元。本次判決是歷審最輕刑度,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06年5月間,當時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稱陳水扁親家簡水綿在1年前以每股每股2至3元的價格,向彰化銀行購入2萬多張台開股票。1年後台開股價已經飆漲到18元左右,簡水綿1年內大賺3億多元,邱毅當時咬定是趙建銘透過母親炒股。
檢調單位介入偵辦,查出趙建銘2005年7月間,兩度參加台北市著名日本料理「三井」宴會,包含蘇德建、游世一,以及彰化銀行高層,全都參加這兩次宴會。檢方因此認定趙建銘等人於席間獲得台開利多消息,並向彰銀達成購買股票的協議,最後依照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對趙建銘等人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由於內線交易罪對於犯罪金額計算一直都無法達成定見,導致本案多次遭撤銷發回更審。其中2006年的一審將趙建銘判刑6年,趙玉柱因另涉侵占台灣省桌球協會公款,被加上1條「公益侵占罪」,總計判刑8年4月,2人均併科3千萬罰金。2007年二審判趙氏父子9年6月、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08年更一審將趙氏父子分別遭判刑9年、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11年更二審改將趙氏父子分別判刑8年6月、7年,均併科3千萬罰金。2014年更三審,趙氏父子分別遭判4年8月、4年,均併科2500萬罰金;最高法院於2015年將趙玉柱的侵占罪部分先行定讞,並依《速審法》規定,將1年2月刑期減刑為7月定讞,趙玉柱2015年底入監服刑完畢。
而高院20日的更四審宣判,仍認定4人均犯下內線交易罪,並依照速審法減刑。其中高院認為,趙建銘在本案中責任最重,又透過父親,以支持游世一擔任台開董事為由,收取游世一300萬元,犯後仍不認內線交易罪,故判處3年。另外趙玉柱在本案中,獲利高達4500餘萬元,因此也判處2年半,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與併科罰金。對於更四審輕判,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曾文鐘很低調,僅說尊重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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