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自創文字影射圖書館長是「妓女」GG了。(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一名王姓女子常到鄉立圖書館,去年因不滿實施新措施,看見館長時竟辱罵對方是妓女,還拿奇異筆塗鴉廁所外牆、男廁門板、圖書桌墊等,被要求道歉時,還說「要報警就去啊!」但她在法庭卻供稱,看到館長向她走來時有4隻手,因為嚇到了,當時自己「瘋了」像中邪。不過,法官認為她書寫的自創文字與「妓女」字型相近,穢語甚明,判處拘役30天。
據《自由時報》報導,王女經常到鄉立圖書館閱讀,因極度不滿館長新的措施,便辱罵對方「館長係妓女」,接著又拿著奇異筆到廁所外牆、男廁門板、圖書桌墊上寫上自創文字,藉此影射館長是妓女。
王女在法庭時表示,當時看到館長走來時有4隻手,嚇到胡言亂語,自己「瘋了」,就像是中邪,有一個聲音叫自己一直寫,不記得自己有以紅筆亂寫。不過,法官發現她用妓女辱罵館長之意明確,且在警局作筆錄時,並未提及被嚇到,認為前後說法不一,辯詞不值得採信。
最後,法官認為王女不滿館長的措施,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恣意以穢語辱罵、毀損物品,依公然侮辱、毀損等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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