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新莊日前發生大嫂張芳馨殺小姑葉秀鳳案件震驚社會,而姑嫂爭執起源在於父母留下的公寓房產,但葉秀鳳未婚沒有子女,葉家父母又已離世,律師宋重和研判,葉秀鳳留下的房產、財產和保險金都將由大哥葉吉祥和葉家小弟繼承。
本刊調查,葉家父母約20年前買下民安路的公寓,如今房價較購入時漲了近1倍,市值約千萬元,而在葉家父母離世後,該房由葉吉祥、葉秀鳳和葉家小弟共同持有,不過葉秀鳳卻自18歲起便開始負擔該房房貸。
姑嫂間多次為了房產事情起衝突,葉秀鳳認為她長年負擔房貸,自然是這房的女主人,張芳馨卻認為房子是3兄妹共同持有,且大哥應該要分最多,姑嫂心結因家產分不攏而越來越深。
如今葉秀鳳遭大嫂殺害,她留下的財產該由誰繼承?律師宋重和說,葉秀鳳未婚無子,直系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又都已經去世,她留下的房產、積蓄、保險金則將由兄弟繼承,她的大哥葉吉祥反成為這樁命案的最大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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