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教練于羅傑因強暴和性侵未成年女學生,遭判刑25年。(圖/檔案照)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跳繩教練被被控強暴和性侵未成年女學生,周一(19日)下午被判刑25年。受害人是在2006年認識告于羅傑(Roger Yue JR,譯音)。當時他獲聘擔任受害人就讀小學的跳繩教練。
現年60歲的于羅傑被指控在2008年10月至2010年7月期間,性侵及強暴當時13至14歲的受害人,包括逼迫 該句女學生為他口交、拍下她的裸照、撫摸她的胸部、以及及用 異物侵入她私處等48項罪名。
被告因其中7項控罪受審,其餘41項暫時擱置。于羅傑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的地點在全島超過20處:包括白沙公園沙灘、裕華園七層寶塔、星和園涼亭、學校的課室和 樓梯口、裕廊山瞭望台、廢棄的建築、游泳池和天橋下等。
于羅傑犯案後一直逍遙法外,直到案發5年後,受害女少進入理工學院,向講師及輔導員傾訴時,才揭發被告的罪行。 之後報警。經審訊後,于羅傑上月被判7項強姦和性侵女學生罪名成立,案件在周一量刑,高等法院判他2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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