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沒錢不惜掏槍搶劫,只得手1000元卻要坐牢7年。(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3名余、張、許姓男子因為沒錢花,動歪腦筋想到車上製造假車禍,藉此詐財,鎖定一名洪姓機車騎士後,就開車故意靠近,在突然右轉,導致對方閃不避及撞上,下車後便想要求賠償,但沒想到洪男堅持要報警,情急之下3人便亮槍抵住洪男,搶走他身上僅有的1000元現金後逃逸,原本只是想詐財卻變成結夥強盜,為了1000元分別被桃園地院判處7年2月到7年3月不等的徒刑。
據判決書,洪男在法院上供稱,去年8月11日上午騎機車行經大園區園科路、航科路口時,左後方突然出現一輛車並右轉,害他煞車不及撞上,後來車上3人就下車問他要怎麼處理,他直覺回稱「先報警」,對方就問「確定要報警?」,結果其中1人跑到車上拿出槍枝抵住他的腰部,因為附近很荒涼、沒什麼人經過,覺得應該沒有機會逃走,只好乖乖照做,把皮夾裡的1000元全部交出去。
由於警方獲報後,循車號很快逮到3人,並查扣作案用的空氣槍(經鑑定後確認無殺傷力),檢方起訴後,法官也根據3人供詞及被害人證詞,認定3人觸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且3人過去都有前科、屬累犯,因此判處余男7年3月、張男7年2月、許男7年3月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3人搶得1000元後,把錢拿去加油,瞬間就花光了,為了1000元要坐牢7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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