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號按摩女見男客竟是警假扮,拔腿狂奔。(圖/性交易資料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張姓員警喬裝成客人,要查緝「半套」色情按摩店,但因內褲被脫掉,無法馬上追捕「29號按摩女」。法官根據其他男客的證詞,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謝姓負責人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16年10月6日下午3時30分,「舒壓館」謝姓負責人以每小時900元價格,媒介店內編號8號阮姓按摩女幫蘇姓男客打手槍。當天下午4時10分許,張姓員警喬裝男客消費時,以每小時1000元代價,和29號按摩女進行半套。
根據蒐證錄音檔,按摩女挑逗張員,「呵,我看就知道了,還用講,我猜中了…你自己看不出來,別人看得出來,我講得沒有準就對了」,並把他的內褲脫掉。張員回,「妳等一下我整理好,毛巾給我啦。油油的,我討厭油油的,來,警察,坐」,見對方逃逸,他因沒穿內褲無法即時追捕。
謝男否認有圖利媒介、容留猥褻的犯行,辯稱「店內有規定按摩小姐不得與客人從事半套的行為,我在樓下不知道按摩小姐有無從事猥褻行為,即使有,也是按摩小姐的個人行為。」但蘇姓男客則證稱,的確有做半套。法官因此判謝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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