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性侵猥褻女兒多年,直到大女兒升上國二,全案才曝光。(示意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單親鬼父獨自扶養2名女兒,卻從小到大灌輸「媽媽已離開,爸爸有需要,妳應該讓爸爸滿足」的偏差觀念,要年幼的2個女兒供他洩慾;直到大女兒上國中,把事情告訴男友,鬼父淫行才徹底曝光。
根據檢警調查,現年40歲的鬼父與妻子離婚後,獨自照料2個女兒,卻從2008年8月開始,向年僅5歲的大女兒伸出狼爪,灌輸「妳應該代替媽媽、滿足爸爸」等偏差觀念,誘導大女兒同意供他性交洩慾。
事後,鬼父食髓知味,2010年10月開始對年僅4歲的小女兒猥褻、性交。而姊妹花也彼此知道父親淫行,但因為父親是家中支柱,加上多年來觀念洗腦,所以一直默默隱忍。
直到大女兒去年升上國中二年級,向男友吐露父親所為,男友才氣得轉告學校輔導老師,揭發鬼父性侵惡行。
鬼父到案後,向警方坦承犯行,還在社工、親人面前下跪認錯,豈料接受檢方偵訊時卻突然翻供,辯稱是因為母親住院,他到警所後一時不知所措,又擔心女兒沒人照顧,才向警方說「有」,這樣一來社會局就會介入照顧。
鬼父說,他之前沒收2個女兒的手機,一時衝動動手教導,才讓2個女兒懷恨在心、惡意誣陷。但由於兩姊妹指證歷歷,又有社工說詞為證,檢方最後認定大女兒遭性侵193次、猥褻191次,二女兒則被性侵271次,猥褻814次,21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及猥褻罪嫌將鬼父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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