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仁賢不滿父母偏心,在年夜飯時縱火燒全家。(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52歲翁仁賢不滿父母偏心,2016年除夕趁著圍爐時潑汽油縱火造成6死5傷的悲劇,甚至多次直言,「不後悔,他們該死」,一、二審都被判死刑。高等法院21日召開延押庭,檢方主張他有逃亡可能應繼續羈押,翁嫌竟然多次冷笑並揮手示意「沒意見」,合議庭評議後將會做出裁定。
翁仁賢不滿8旬父母較疼愛事業有成的兄長,特別選在父母及親友共16人吃年夜飯時,提著20公升汽油衝進位在龍潭區中豐路的自家縱火,共造成翁仁賢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以及看護在內6人死亡,還有5人全身嚴重灼傷。
▲翁仁賢面對可能被延押的狀況,竟然對法官冷笑揮手示意。(圖/記者吳銘峯攝)
犯案後,翁仁賢逃亡6天落網,不過始終沒有悔意,多次被媒體拍到冷笑的鏡頭,甚至還多次都直言「不後悔,他們該死」。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他被處死刑;全案上訴到二審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等罪將人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
由於羈押期限將期滿,高院21日召開延押庭,檢方指出,對判死刑的人來說,非常有逃亡的可能,應該要延押。對此,法官再三詢問翁男意見時,他竟然都以冷笑揮手作為回應。最後,合議庭將評議後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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