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購屋,建商卻沒有收到錢!(圖/記者季相儒攝,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對嫁來台灣10多年的趙姓陸配姊妹,去年11月前往興富發集團旗下潤隆建設購買預售屋,向呂姓經理購買低於市價百萬元的3戶「員工戶」,簽約後陸續匯款303萬元。然而,呂姓經理今年初卻於高雄輕生身亡,經興富發告知,趙姓姊妹才知道原來呂男手上根本沒有「員工戶」,建商也沒有收到錢,氣得向興富發提告求償,但興富發卻僅稱「呂男個人行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單親撫養3個小孩的趙女去年10月底收到潤隆建設訊息,她想要給小孩更好的環境,也希望姊妹倆同住,於是多次至接待中心看新屋,由32歲呂姓經理接待。趙女去年11月5日和妹妹看屋時,呂姓經理稱「經理權限大」、妻子是興富發董事長特助,因此可提供每戶比市價便宜百萬元的「員工戶」,以每戶1115萬元至1122萬元價格訂購2戶,要趙女交付2萬元押金預訂。
報導指出,呂男不斷保證可代售,且可隨時解約,直到匯款後再簽公司正式合約,於是趙女先簽署3戶員工戶之「權利讓渡契約書」及授權賣屋的「借名登記契約書」,並註明每戶頭期款包括「人頭費、合約費」101萬元,3戶共303萬元,還交付一張今年5月即期的318萬元支票作履約保證。
趙姓姊妹利用積蓄與貸款,陸續匯款至呂男指定的個人戶頭,但她們今年1月底等不到呂男簽署買屋的後續文件,跑至接待中心找人,才得知呂男已在高雄上吊輕生,同時卻被興富發告知,呂男不是經理,只是一般員工,他的手中亦沒有任何「員工戶」可出售,「一切全是個人行為。」
「怎麼連在接待中心買屋,都會被騙?」趙姓姊妹淚訴,嫁來台灣10幾年、為了小孩省吃儉用,準備買新房子,一家人都很期待,沒想到卻發生這樣荒謬的事情,於是委託律師提告;不過興富發卻始終否認收到趙女的匯款,律師也建議興富發應對員工詐騙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否則阿貓、阿狗都可以到預售中心充當經理」,因此建商向呂男繼承人提告求償3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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