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無套國中妹」!避孕藥發票曝光GG 被告到靠洗碗維生

▲▼戀人,姊弟,兄妹,情侶。(圖/翻攝pakutaso網站)

▲鄭男網戀國中妹,交往3天就上床。(圖/翻攝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18歲鄭姓男子剛簽志願役從軍,不料隨即與國中少女墜入情網,交往3天就無套發生性關係,還要對方去買避孕藥。少女母親撿到發票後,氣得報警抓人,不料鄭男打死不認國中妹是女友,讓原本性格開朗的純情少女性情大變,不僅鬱鬱寡歡,還天天以淚洗面,連母親也被影響輕生,好在家人及時發覺送醫,才將人從鬼門關前救回。

根據判決書指出,鄭男2015年7月入伍2個月後,決定簽志願役從軍,結果隔年1月隨即與一名國中少女相戀,不僅交往3天就上床,還沒戴保險套要女方去買事後避孕藥。少女母親撿到發票後,逼問後才得知女兒不僅交了一個軍人男友,還輕易獻出初夜,氣得報警提告。

▲口服避孕藥3大迷思...罹癌、皮膚變差? 別傻傻相信了。(圖/記者嚴云岑攝)

▲鄭男無套洩慾後,還要小女生自己去買事後避孕藥。(示意圖/記者嚴云岑攝)

法院審理時,鄭男堅稱與少女只是普通朋友,也沒有發生性關係,直到審理後期證據越來越多,他見紙包不住火,才改口認罪,希望換取緩刑。但純情的國中少女早已大受打擊,一改原先活潑開朗,變得相當陰鬱,還會不時啜泣,讓母親看了憂心忡忡,連帶憂鬱症復發,一度輕生獲救。

辯護律師指出,鄭男未滿20歲,心智不成熟才鑄下大錯,希望法官從輕發落。但高院法官認為,鄭男僅因無法克制自身性慾,就與少女性交,事後毀了一個家庭還死不承認,犯行不淺。

惟念他智識程度只有高職畢業,案發後被軍方汰除,得陪國防部6萬元,加上租車出遊撞壞40萬元賠償,只能靠洗碗打工維生,期間仍提出25萬元和解,但因與被害家屬期望160萬元落差甚鉅,因此15日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判刑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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