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廠房狂塞垃圾爽賺清潔費 「室內塑膠垃圾山」蓋完就租下一間

▲租廠房狂塞垃圾爽賺清潔費 「室內塑膠垃圾山」蓋完就租下一間。(圖/翻攝自環保署)

▲垃圾任意被棄置在廠房裡。(圖/翻攝自環保署,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有不肖業者未經許可,擅自收取廢棄物,在承租廠房隨意堆放,環保署日前會同警方查獲時,驚見廢棄物堆積宛如垃圾山,初估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3279萬元,訊後將涉案承租人及司機移送法辦,並扣押14台做案車輛。

高雄地區有民眾去年10月陳情,說廠房遭非法棄置廢棄物,種類包括污泥、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廢布)、廢尼龍繩、廢泡綿、廢棉線、廢塑膠碎片混合物、廢電纜、黑色粉狀廢棄物、黃色粉狀廢棄物、廢印刷電路板、廢鐵桶、建築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混合五金廢料、廢膠片、廢印刷機、廢碳粉夾等,後經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和警方調查,鎖定多家合法清除公司及非法清運公司,並從軌跡資料發現其行動模式幾乎都是從產源端或轉運站收受廢棄物,再將廢棄物棄置至各廠房。

不法集團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藉此賺取清除處理費用,先僱用人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指派大貨車或曳引車司機非法收受廢棄物,趁無人發現的時段載往承租之廠房、土地,操作機具進行堆高棄置,等到垃圾塞滿場房後就會人間蒸發,犯罪地點遍及大社區、燕巢區、大樹區、仁武區、鳥松區、大寮區等處,目前棄置之廢棄物數量初估合計有4622公噸。

▼環保人員爬垃圾山視察。

▲租廠房狂塞垃圾爽賺清潔費 「室內塑膠垃圾山」蓋完就租下一間。(圖/翻攝自環保署)

▲租廠房狂塞垃圾爽賺清潔費 「室內塑膠垃圾山」蓋完就租下一間。(圖/翻攝自環保署)

環保署強調,事業端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應該委託友主管機關許可的機構處理,如果為了節省成本,委託非法業者,也將面臨共犯刑責。此案承租人及涉案司機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後將進行後續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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