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假新聞關10年! 馬來西亞推新法:適用外國人和國外媒體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政府26日向國會提出「假新聞」違法法案,未來散佈不實消息者將面臨最高50萬令吉(約新台幣372萬)的罰款及10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讓反對黨擔心新聞自由恐遭箝制。

外媒報導,馬來西亞當局的《2018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2018 bill)法規定義,所謂的假新聞是指「全部或部分有誤的新聞、資訊、數據或報導」,及專欄文章、平面資料和錄音檔。報導指出,未來被確認是傳播假新聞的人,將面臨最高50萬令吉及10年有期徒刑,法案適用於外國人士與境外媒體。

路透社報導,馬來西亞大選將於數周後登場,與此同時,首相納吉(Najib Razak)也因捲入「一馬發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貪汙及洗錢案受到抨擊。反對黨議員查爾斯•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就表示,選舉逼近,一旦法案過關,將讓異議人士不敢發言,「也成為掌權者最強大的武器。」

納吉政府官員則強調,反假新聞法是為了維護社會和諧,還批反對黨透過假新聞贏得選票,同時表示未經過政府證實關於1MDB貪污醜聞的消息均為「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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