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藥師藉勢摟腰親吻摸該邊 MeToo醫界版獲判緩刑定讞

▲大腿,蜜大腿,腿粗,短裙,女生,辣妹。(圖/記者周姈姈攝)

▲某藥師藉機摸女員工,獲判緩刑定讞。(圖/記者周姈姈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藥師2015年初與公司女員工搭乘高鐵到台南出差,竟利用身為公司負責人的權勢,對女員工摟腰、2度吻嘴,最後更拉女員工的手放在自己「該邊」。藥師一審遭判刑1年半,案經上訴,藥師賠償女員工150萬元,高院二審改判10月,緩刑2年定讞。

知名藥師數年前成立生技公司,並聘雇多名員工。而這次被他利用權勢猥褻的女員工小玉(化名),在公司中擔任美工助理,平日非常在意工作表現。

而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5年1月9日下午1時許,當天藥師帶著小玉搭乘高鐵,由台北到台南出差,回程時兩人比肩而坐。列車從台南出發沒多久,藥師就顯出狼性,先摸小玉的手,而後更以分享手機中MV為由,摟小玉的腰,最後更乘機親吻小玉嘴唇2次,硬伸舌頭企圖喇舌。小玉驚嚇之餘,咬緊牙根未被喇舌成功,並挪坐遠離裝睡,沒想到藥師得寸進尺,竟將小玉的手拉走,往兩腿間的「該邊」游移。

小玉因自己僅僅是基層員工,為了保住工作且礙於藥師權勢,不敢當場高聲張揚反抗,僅能勉強隱忍。隔了2天後,才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事件因此爆發。全案過程有如MeToo醫界版,藥師遭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藥師否認犯案,辯稱兩人互動良好,小玉是因要求加薪遭拒而挾怨報復。但法院調查後,認為小玉在案發前2個月才加薪,另外案發後調解時,小玉並未要求賠償,僅要求藥師道歉並記明筆錄,但藥師堅不認錯,顯見小玉並無誣陷之理,藥師確實有罪,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年6月。

案經上訴二審,藥師賠償150萬元達成和解,高院27日仍認定他犯下利用權勢猥褻罪,處10月,但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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