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酒後告白失敗 把女同學關後座強脫絲襪內褲硬上

▲性暴力,暴力,虐待,孩童,男孩,女孩,小孩,兒童,性侵,性騷擾,戀童。(圖/CFP)

▲男大生愛慕同學竟霸王硬上弓。(圖/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林姓男大生向女同學小美(化名)表達愛慕之意,遭婉拒後竟趁對方在車內拿包包之際,將人拘禁在後座,強脫絲襪及內褲,指侵得逞,還來還想硬上,未料無法勃起而作罷!台中地院依犯強制性交罪,將林姓男大生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判決書提到,林男、小美及另一名友人在酒吧飲酒、聊天,友人後來先行離去,他就向小美表示愛慕之意;小美心生畏懼想搭乘計程車離去,但包包置放在林男的車內,只好一起去停車地方取回自己的包包。

此時,林男竟將小美拘禁在汽車後座,以身體優勢強壓、不顧抵抗,脫掉對方褲襪及內褲,指侵得逞,後來又想硬上,但因飲酒後無法勃起而作罷。幸好小美乘機打開車門打開,並大聲呼喊,經路人上前搭救並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判決書指出,審酌林男正值壯年,為滿足己身性慾,竟利用被害人飲酒後,自我保護能力減弱之情形,違反意願做出強制性交犯行,無視性自主決定權,惡性非輕,但參酌他犯後已坦承犯行,尚見悔意,且已與被害人和解,承諾分期給付方式賠償20萬元,也已支付12萬元,犯後態度尚佳,量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0萬元,且要支付對方未到期的8萬元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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