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夜唱喝醉癱軟 竟被男同學脫衣褲撫胸摸下體!

▲▼撿屍、站壁、妓女、性工作者、八大行業、酒醉。(圖/記者徐文彬攝)

▲女同學醉倒癱軟,他竟趁機襲胸。圖與本新聞人物無關。(圖/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許姓男大生與系上女同學小美(化名)是同樓層分租室友,前年2人與其他友人一起到KTV夜唱,結果小美酒後昏睡意識不清、身體癱軟無力;這時,許男把她攙扶回住處,竟然趁機脫去對方上衣及牛仔短褲,以手撫摸胸部及下體,藉此方式猥褻得逞。宜蘭地方法院近日依犯趁機猥褻罪,判許男有期徒刑1年。

據判決書指出,許男因見小美酒後昏睡,導致意識不清、身體癱軟無力,已處於類似精神、身體障礙而不知及不能抗拒,認為有機可乘,竟萌生乘機猥褻犯意,先是返回自己房間,隨後又進入對方房間內,並脫去小美上衣及牛仔短褲,以手撫胸部及下體,以滿足性慾,猥褻得逞。

許男坦承,案發當天凌晨攙扶小美回房間,離開後約10分鐘又返回她的房間,並脫去她的上衣及牛仔短褲,隔著內衣及內褲撫摸胸部及下體,但矢口否認乘機猥褻犯行。他辯稱,當時敲門未獲回應就自行開啟房門,「只是小花躺在床上轉頭看我,就問可以進去嗎?可以脫你衣服嗎?她沒有講話,認為她當時並沒有意識不清」。

不過,同行的友人證稱,當時小美離開KTV時走路已經不穩,講話是胡言亂語,還是有意識,但是感覺得出來已經醉了。法官認定認定許男辯詞不足以採信,加上雙方應無重大怨隙或有其他利害衝突關係,小美實無構陷的動機,且許男曾對小美坦承猥褻並下跪尋求原諒,足認猥褻情事屬實。

最後,宜蘭地院法官審酌許男犯行造成女同學身心受創甚鉅,且心中至今仍留有難以抹去陰影,危害非輕,又是趁對方酒後意識不清、隻身在房間昏睡之際,乘機猥褻得逞,且飾詞狡辯、未見悔意態度,量處1年有期徒刑,以示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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