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姓男子意圖性侵,先前獲得無保請回,今終於被羈押。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網拍女模小琳(化名),日前購物時遭性侵犯施姓男子盯上,並尾隨小琳租屋處,趁小琳洗澡時,破門闖入。小琳冷靜與惡狼周旋近2小時,成功澆熄惡狼的慾火,之後順利逮捕惡狼。檢方聲押惡狼,但台北地院卻讓他無保離開,經高院撤銷更裁後,北院29日改裁定羈押惡狼。
本案發生於22日凌晨,身材高挑長相清秀的小琳,外出購買消夜返回租屋處途中,突覺遭人跟蹤,小琳隨即返家沖澡。但洗到一半,突然被人從後方抱住!惡狼隨即以浴巾壓制小琳口鼻,企圖性侵,小琳急中生智,冷靜與惡狼交心相談近2小時,順利澆熄惡狼慾火。惡狼離去後小琳隨即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涉案的40多歲男子施力仁,全案因此爆發。
檢方對施男聲請羈押,台北地院審理後,一開始諭知10萬元交保,但施男雙手一攤說沒錢,北院改裁定裁定將施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三上午10點前到轄區士林分局報到,並發函美國在臺協會施男遭限制之事,隨即將施男請回。檢方不滿,提出抗告。高院受理後,28日晚間作出裁定,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
北院29日中午緊急重新開庭,並在下午4點半做出裁定,改裁定將施男羈押。北院指出,施男犯案時設法遮住小琳眼睛,不讓小琳獲知長相,有避免遭逮捕之想法;並於訊問時自陳在國外有資產,目前正提出移民美國之申請,且施男母親、弟弟經常往來台美間,顯見施男及其家人有境外地區生活之能力,有事實足認逃亡之虞。
另外北院也認為施男僅因情緒不佳就隨機犯案,又犯下侵入住宅的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有反覆實施之虞。故經過審酌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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