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少婦阿玲(化名)去年4月前往當地一間知名的脊椎整復中心進行治療,期間謝姓負責人卻將手指插入下體,她原本以為這是療程之一,直到感覺好像有其他東西存在才覺得不對勁,嚇得趕緊跳下床求救。雖然謝男矢口否認企圖性侵,但阿玲在成大醫院驗傷確實於下體驗出前列腺液,最後他仍被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阿玲指控,當天她是在晚上8點多前往脊椎整復中心,療程開始前謝男就要求把內外褲都脫掉,只用一塊布蓋住下半身,姿勢也從原本的平躺改為側躺,雖然有推拿背部,但大腿和私密部位也被觸摸,對方甚至將手指放進下體裡按摩,「我原本以為那是治療的一部分,後來我發現他的雙手都放在我的身體上,下體卻感覺有別的東西,那時他跪坐在我的雙腿之間,我覺得奇怪就馬上起身下床,他從床上下來時也有跟我道歉,接著我就趕快到警局報案。」
▲阿玲一開始還以為整脊師將手指插入下體按摩是療程的一部分。(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遭指控性侵的謝男反駁,當天雖然有幫阿玲做外部恥骨按壓,但絕對沒有將手指或生殖器插入對方下體,「她療程做到一半突然起身離開,我以為是按摩太大力讓她痛到受不了,才會開口道歉。」謝男的律師也強調,阿玲的指控都是單方面的,況且她也沒有親眼看到兩人下體接觸的畫面,全稱都只是靠「感覺」,根本不可信。
不過,阿玲驚覺遭侵犯後立即到成大醫院驗傷,醫生對她的衣物及身體進行採證,並送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發現她的內褲及下體深處的採樣皆呈現弱陽性反應,以前列腺抗原檢測法也驗出陽性反應,萃取DNA檢測則與謝男相符。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如果謝男真的沒有性侵,阿玲體內怎麼會驗出他的體液,而且他還是已婚身分,這樣的行為根本是給3名子女做出最壞的示範,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