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法官法》中汰除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機制發揮效能,是重新贏回人民信任司法的重要關鍵。(圖/視覺中國CFP)
今年婦女節,司法院送了一份「大禮」給全國民眾。性騷擾女助理的法官陳鴻斌於司法院職務法庭再審時,從原先的「免職改任」輕判為「罰俸一年」。據司法院公布的新聞稿,再審案輕判的理由如下:在辦公室內短暫擁抱、牽手;購物時代為付帳;贈送昂貴的相機禮物;以及邀請出遊拍照等行為均不構成性騷擾,因此原審認定8件性騷擾事實減為3件,故減輕懲戒。
再審法庭的改判理由,完全忽略了《性騷擾防治法》中性騷擾態樣包含了交換式性騷擾與敵意工作環境,前者是以被害人的順服或拒絕做為獲得或損失工作利益的條件;後者則是以言語、文字或他法製造出不當影響他人工作的敵意環境。女助理面對的是有聘用權力的法官,兩人之間權力並不對等,助理如果拒絕這些肢體碰觸、餽贈禮物、邀請出遊,極有可能飯碗不保,再審法庭將陳法官的這些行為評價為示好、追求而未踰越社會常規,是欠缺性別意識和去脈絡化的解讀。
從職務法庭的組成以觀,不難理解為何再審法庭會做出如此離譜的判決。根據《法官法》第48條:職務法庭由5位10年以上資歷的職業法官組成。但法律體系有其封閉性,全由職業法官組成更容易陷於「法律本位」的思維,也無法避免外界「官官相護」的質疑;其次,參照《性騷擾防治法》,具有調查性騷擾爭議案件權限之地方層級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女性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也規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女性成員應占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這是鑒於在長期性別不平等文化下,女性常有被歧視的經驗,較能體察權力不平等之處,提出不同視角。然而這次再審法庭中卻只有謝靜慧法官一位女性,縱有不同意見,也因為性別比例差異懸殊而難以說服群雄。
如何使《法官法》中汰除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機制發揮效能,是重新贏回人民信任司法的重要關鍵。現行制度下,除了職務法庭組成過於單一外,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下稱法評會及檢評會)也有類似的問題。兩會成員中具有法律專業背景者超過半數,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只有4名。這使得法評會、檢評會的多元性及敏感度不足,面對弱勢案件可能難以同理。因此實務上曾發生檢評會做出「被告是因為對被害人有相當信任感,才會放心將生殖器放入被害人口中,而不怕為利齒所傷」之類的荒謬推論。
性騷女助理法官遭輕判一事令人遺憾。但這正是徹底反思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的契機,呼籲司法院、法務部未來在修正《法官法》時,應在評鑑委員會、職務法庭中納入一定比例的非法律人,在審理性別相關案件時也應有性別比例的規範,更應重視司法人員的性別平等在職教育。完善評鑑制度,破除審檢性別盲。
▲尤美女立委、周春米立委與性別司改聯盟共同召開「『性騷法官不免職』、『性侵移工不起訴』、『強制猥褻無罪』,要求立即搶救性別盲的司法!」記者會。(圖/民間司改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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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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