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楊姓老翁去年1月在海邊搭訕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小娟(化名),並將人拉到附近某大學實驗室後方的空地強行用下體磨臀69秒,聽到小娟父親找人的聲音時,還一邊拉著褲腰帶一邊從建築物後方走出;等到挨告後他才辯稱自己當時眼睛、鼻子受到藥物刺激,「是她(小娟)一直拉著我的手,我有給她5元,接著就因為頭暈昏倒。」
小娟的父親指控,他經常帶女兒到那一帶的海灘進行復健,事發當天他要背行李、準備游泳的衣服還要觀察海象,所以就讓女兒和往常一樣到沙灘上曬太陽、做熱身操,沒想到等到一切準備好了女兒卻消失不見,「我是當地的游泳教練,對那邊的地形很熟,沙灘上只有實驗室後方有一個死角是我們眼睛視線看不到的,所以我就往那個地方大喊女兒的名字,大約5秒鐘之後她就跑出來,接著2秒鐘後楊翁就一邊拉著褲腰一邊走過來。」
▲小娟與父親到海邊游泳做復健,沒想到卻慘遭狼爪。(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娟的父親第一反應就是女兒遭人欺負,氣得直說,「她是一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孩子,怎麼可以這樣對她」,還險些失去理智直接抄棍子起來揍,但冷靜下來之後他決定罷手改走法律途徑,結果楊翁就指著他大罵「X你娘」、「我看到你就討厭」等髒話。
而遭指控猥褻的楊翁辯稱,當天他確實有在空地遇見小娟,「我是去游泳的,大概游到中午12點才上岸睡覺,等到下午1點20分要回家時,因為眼睛、鼻子受到藥物刺激,所以又回到海邊清洗,沒想到她就拉住我的手不放,我有給她一枚5元硬幣,後來就昏倒了,等到醒來時已經回到沙灘上。」
▲楊翁聲稱有塞給小娟5元硬幣,想打發她離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高雄高分院法官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翁與小娟交談後隨即上前環抱,因為遭到抵抗還一度發生拉扯,甚至用身體躺住逃跑去路,並用「壁咚」的姿勢以下體磨蹭小娟臀部長達69秒。這時楊翁才改口說,當天小娟掉進坑洞裡,他為了把人拉起來不小心也跌進去,才會剛好壓在對方身上,不過法官並不採信。
法官表示,楊翁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沒有向小娟及她的家人道歉、賠償,還反過來指稱是對方為了賠償金誣告,可見根本沒有任何反省的意思,雖然他的年紀已經接近80歲,但一審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無不妥,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狠狠打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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