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和男同學關係曖昧,但對方的另一半卻不是她。(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就讀某國立大學的女研究生小美(化名)與同班的沈姓男研究生是有點曖昧的好朋友關係,不久後對方突然公布感情狀態,不料女主角竟不是自己。事隔幾個月,小美突然指控沈男違反她的意願襲胸、親吻,不過,沈男則是喊冤,差一點就和小美在一起,但沒有跨過那個界限,最後喜歡上另一個女孩,卻開始被怨恨。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案發後2人還保持密切關係,直到沈男公開戀情,關係才急轉直下,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小美指控,因有些問題想請教沈男,只好拿著資料到他的研究室,沒想到卻被親吻,還隔著衣服摸胸部,因此提出強制猥褻告訴。不過,沈男則說,確實有摸胸,但沒違背小美意願,因為關係曖昧,差一點就在一起,但最後喜歡上另一個女生,並且公布戀情,才會被控在曖昧期間的肢體接觸,是違背她的意願。
檢察官調閱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傳喚相關證人後,認為案發前2人常互約吃飯、互動頻繁,確實有曖昧,案發後2個月內也密集聯絡,小美卻遲遲沒報案,當沈男公布戀情後,甚至表現出憤怒的情緒,才在隔年提出申訴並提告,此反應顯然與一般常情相違背,因此認為事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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