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20歲的林姓女子2015年搭乘梁姓女同事的便車,沒想到對方為了超越拖車而自撞電線桿,導致她重傷不得不截肢保命,不但從此無法擔任最愛的導遊一職,還得面對他人對自己身體殘缺的異樣眼光,於是決定向梁女及拖車駕駛、公司求償939萬元。
林女控訴,現年20歲的自己原本應該有著美好的未來,2015年2月她順應梁女的好意共乘一部機車,結果對方卻為了超越前方的拖車而突然衝出路面邊線,當場自撞電線桿,坐在後座的她更是來不及反應而遭撞擊力道甩飛,跌落在左側車道時還遭拖車輾過右腳,導致右膝以下的部分不得不截肢,這才保住一命。
▲梁女為了超車卻自撞電線桿,導致後座的同事重傷截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林女為了完成自己的夢想,從學生時代就努力考取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沒想到卻在人力公司工作期間遇上這場車禍,不僅錯過準備已久的導遊證照考試,未來也無法從事自己最喜歡的興趣工作或專業領域,目前雖然靠著擔任美甲師助理維生,但還得面對外界對於自己身體殘缺的異樣眼光,於是決定向梁女及拖車駕駛、公司共同求償939萬元。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認為,林女的右腿截肢雖然是遭拖車輾壓而致,但追根究柢還是梁女沒有遵守交通規則釀禍,縱使對方是出於友誼才好心搭載一程,卻造成當事人一輩子無法復原的傷痛,應該負起全部肇事責任,最後裁定梁女須賠償4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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