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赴日走私黃金案頻傳 外交部:日本4月已加重罰則

▲▼▲▼華航空姐夾帶黃金被日本海關逮。(圖/翻攝東森新聞)

▲華航空姐夾帶黃金被日本海關逮。(圖/翻攝東森新聞)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近期頻頻發生台灣人走私黃金赴日本的案件,外交部台灣日本協會秘書長張淑玲3日表示,日本為此已修改「關稅法」,大幅提高罰則,並於4月開始實施,國人入境日本海關應按規定繳稅、填寫申告書。

張淑玲指出,國人赴日攜帶物品,含隨身物品,無論是否超過免稅範圍(20萬日圓)均須填報「攜帶品.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若攜帶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則須至日本海關課稅檢查櫃檯辦理繳稅。

至於現金、有價證券與黃金等,若攜帶超過100萬日圓等值之現金、支票等有價證券,或1公斤以上黃金時,須另確實填寫「支傳手段等輸出・輸入申告書」,辦理申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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