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豐圓有多次列車上性騷擾的情事。示意圖,非本案列車。(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看到身材好的女生就沒辦法、就想摸一下,很爽喔!」56歲的簡豐圓在莒光號上盯上一名來台旅遊的新加坡籍女生小美(化名),故意坐到對方身旁,從通霄站摸到桃園站,最後被小美的家人發現,才報警送辦。法官表示,簡豐圓有近20次的猥褻前科,一犯再犯,因此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惡名昭彰的「火車癡漢」簡豐圓只要看到年輕女性落單,就會忍不住伸出鹹豬手;另外,他出身背景良好,弟弟甚至是檢察官,家人也為幫他支付被害人的賠償金而花費數百萬。
簡豐圓2017年6月搭乘莒光號北上時,見未成年的小美獨坐在位置上睡覺,便色心大起,直接坐到對方的旁邊,以報紙作為掩護,用手撫摸小美的大腿、下體,連對方驚醒都不肯停手,一路從通霄站摸到桃園站。小美被突如其然的猥褻嚇得不知如何是好,不斷蜷縮身體、發抖啜泣,讓在前座的家人發現異狀,才將簡豐圓扭送法辦。
▲簡男到案後否認有摸小美,還反控對方真的有為何不直接說,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簡豐圓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他只是在幫自己按摩時,不小心碰到小美,沒有猥褻的意圖,且對方真的感到不舒服,可以尖叫呼救、並推開他,為何經過好幾佔才爆發?
法官認為,小美指控簡豐圓的犯案手法,和他過去10多起猥褻案件的模式完全相同,且新加坡籍小美未成年又只跟父母來台灣玩6天,沒有必要浪費寶貴的假期陷害簡豐圓。
法官表示,未成年的小美第一次在他鄉遇到癡漢的猥褻行為,難免顧忌他人眼光及不知所措,且案發後,可看出她表情痛苦、恐懼等;此外,簡豐圓不斷進出監獄、前科累累,不但不改過還持續犯案,連未成年少女都不放過,甚至到案後狡辯,毫無悔意,因此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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