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肩膀疼痛求診,卻遭脫衣猥褻。(示意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物理治療所陳姓院長利用復健治療機會,謊稱要「了解體態」要求女子小妡(化名)上半身脫光、只穿內褲,但過程中又從背後熊抱、伸手柔胸猥褻,被害女子離開後深感不舒服報警提告,最後雙方以30萬元和解,因此只被判4月,並可緩刑2年。
據判決書,小妡因為肩部受傷、手部疼痛,去年4月間到陳男的物理治療所求診,並依規定換上短褲,進行伸展、復健運動,陳男則在在一旁持手機攝影,記錄身體狀況,但後來卻被要求脫下上衣、短褲,以方便記錄,照做後又被進一步要求脫掉運動內衣,雖然她當下感到有點奇怪,但仍相信這是治療的過程,因此真的脫到只剩內褲。
陳男一開始只是在意淫,但看到後來終於色慾攻心,趁小妡轉過身時,突然從後方抱住,並用手搓揉胸部,甚至還揉捏乳頭,嚇得被害不知所措,回到家後更把此事寫抒發在日記裡,但1周後仍無法釋懷,因此報警提告。
陳男到案後承認犯行,並和小妡以30萬元,付款完畢後,士林地院也認為他沒有前科、深具悔意,被害人也當庭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依利用醫療機會猥褻罪判刑4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