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過號不滿久候,病患和護理師爆發爭執。圖與本新聞人物無關。(圖/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王姓女子去年到台北榮總心臟內科看診,當時因為遲到過號而不耐久候,到診間門口詢問潘姓護理師何時可輪到自己就診時,因認對方答覆態度不佳而起爭執,不僅伸手拉扯、翻動潘女證件夾套,甚至拍打對方臉頰!王女挨告後堅詞否認犯罪,而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她犯後未能正視所犯過錯並深切檢討,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或原諒,依違法《醫療法》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王女辯稱「因遲到導致看診輪序過號,經告知須再等候3 位病患看診完畢後,才輪到我,為此在候診大廳等候許久,因心律不整之症狀發作身體不適,才利用護理師打開診間門處理其他病患資料之際,上前詢問看診順序,未料被怒瞪著說『妳不要用這麼大聲的口氣對我講話』」。
王女說,不滿潘姓護理師對待病患態度,才自行步入診間內,想直接請醫師開立心電圖檢查單,同時在護士桌上進行翻找健保卡等資料,過程中打算投訴她態度不佳,於是伸手撥開識別證,並未碰觸對方身體或有任何拉扯證件的行為,但當時被潘女迅速擋住,還被拍打右手臂,錯愕之下,才朝她的臉上拍打過去。
而目擊整個過程的醫師表示,王女自稱心律不整、心悸,並質問為何等候許久仍未輪到她看診,而與潘姓護理師發生爭執,她自行步入診間後,有看到她伸手要拉護理師掛在衣領上的證件,對方則以手壓住證件。
最後,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王女與潘女素不相識,竟僅因自覺身體不適而不耐久候,為此在診間門口因看診順序一事發生爭執,隨後即無視看診秩序,逕自進入診間並任意翻動護士桌上物品,另以強暴拉扯潘女配戴的證件夾套及拍打對方臉上口罩,除已影響醫療業務執行,更危害醫療環境安全,損害醫病關係,所為殊值非難。
法官指出,因王女犯後未能正視所犯過錯並深切檢討,亦未與護理師達成和解或徵得原諒,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兼衡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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