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沒那個了」人夫尺寸太兇 小三:來,我幫你解決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廖女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但卻被法官調對話紀錄打臉。(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吳姓人夫出軌偷吃,多次利用南下出差機會,和廖姓小三上摩鐵幽會。直到去年7月,吳妻在丈夫手機發現鹹濕對話及性愛照,氣得質問丈夫,才揭開2人多年姦情,怒告廖女通姦。

桃園地院審理時,廖女辯稱不知吳男已婚,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被蒙在鼓裡,但從未與對方發生關係,而傳送鹹濕對方只是在網路上的虛構互動,目的是測試吳男、一邊確認對方是否已婚。

不過,法官調閱2人臉書對話紀錄,發現廖女曾傳訊表示:「然後呢?讓我被你老婆告嗎」、「你結婚是對的」、「做個好老公,好丈夫。我知道你也很愛她,也照顧她,好好對她,別再風流,不然四五年後,你還是會撐不住這婚姻」、「男人結婚行情就差了」,甚至說道「我解開你封鎖,代表我接受你結婚的事實」、「你的配偶欄不可能是我的名字」實在難證被告不知情。

為了釐清2人有無發生性關係,法官也調閱2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被告傳訊內容「多在影射男女生殖器、口交及因性慾高漲而興奮難耐等情」,不斷描寫床第之事,內文煽情露骨,像是「你太大了,可能我太久沒做吧」、「我吸不到肉X,無法讓你爽爽der」•「調情調得好,我才會很想認真吸」、「多久沒跟老婆那個了...,來,我幫你解決」、「高潮比較重要」、「想要你的龜X磨我的陰X」等語,甚至還傳送裸照及性愛照助興。

由於吳男坦承2人通姦,還清楚交代上摩鐵的時間、過程及細節,加上上述種種跡證,法官最終認定被告犯通姦,因此依相姦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須賠償吳妻30萬元。事後,廖女不服上訴,但近日被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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