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從事水泥工的洪男路過民宅,看見林姓女子住處內有背包,竟心生貪念破壞紗門再撬開門鎖,侵入民宅大膽行竊取得提款卡,還成功以被害人生日猜中提款卡密碼,盜取現金8萬元;之後又與友人侵入郭姓女子家中再次行竊,高雄地院一審依侵入住宅竊盜罪等罪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去年8月間經過林女住宅,看見屋內桌上放置一個藍色背包,心起貪念撿起路邊的掃地工具,試圖勾取背包未成,再次嘗試從紗門破裂處伸手進入開啟門鎖,成功入室行竊,得手背包內包括身分證、駕照、學生證、銀行和郵局提款卡還有現金2000元等物。洪男又以林女的生日猜中提款卡密碼,先後在統一超商、全家超商的ATM連續提款5次、盜領8萬元現金。
同年11月,洪男偕同友人攀爬住家旁的施工鷹架,入侵位於2樓的郭女家,竊取現金4萬9500元以及多張信用卡。郭女及時發現報警逮人,警方搜索洪男住所時,發現竊得的現金已經只剩600元。
法官指出,洪男平時擔任水泥工,月收約32K,並非無謀生能力,又於104、105年曾因竊盜案件分別遭判刑5月、3月,視為累犯,本應加重其刑,但在犯行前主動向員警坦承、態度尚可,並自願接受裁判,符合自首條件,可減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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