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阿雄(化名,以下皆同)涉嫌對親生女兒小如、同居人女兒小芳性侵,甚至曾在同一天先後對兩女伸出狼爪。小如獲救後接受成大醫院精神鑑定時多次將芭比娃娃的裙子掀開,並表示這就是爸爸對她做的事,「3次都是在小學時發生的,爸爸先欺負姊姊之後再欺負我,有一次還叫我去網路上搜尋A片給他看。」
▲小如在受害5年後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殘餘症狀。(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雄原本與小芳、小如及同居人住在高雄市,2009年時因為風災災情慘重才搬到台南;然而,他明知女兒才就讀小學,根本未滿14歲,同居人的孩子雖然已滿18歲,但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仍在2012年間趁家中只有他們3人時性侵得逞,其中一次還是在同一天內接連對兩女逞慾。整起事件直到小芳在學校接受諮商輔導時親口說出,師長才趕忙通報警方處理。
而小如在偵查過程中指稱,一切都是在學時發生的,次數總共有3次,爸爸都是先欺負姊姊(小芳)再來欺負她,有一次還叫她先去網路上搜尋A片,看完之後就開始對姊姊上下其手,「爸爸和姊姊是趴著的,像狗一樣,因為是從後面來,所以我覺得是屁股(肛交)。我是躺在地板上,就在媽媽的房間裡。」
▲小如事後只向小芳的母親告知姊姊遭性侵,「因為姊姊是身心障礙,所以我覺得應該保護她,而不是自己顧著自己。」
小如直到2017年接受成大醫院精神鑑定時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殘餘症狀,且一想到遭性侵的過程就會出現情緒不穩的狀態,她多次掀起芭比娃娃的裙子並表示「這是爸爸對我做的事情」,至今仍無法正常與他人相處。
小芳的母親則證稱,小如告訴過她阿雄會性侵自己女兒,但直到兩名孩子都被安置,她才知道原來兩人都有受害,「因為小如覺得小芳患有身心障礙,應該先受到保護。」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兩名受害人雖然一個年紀小、一個患有智能障礙,但對於事發地點、日期以及過程說法相同,因此採信她們的說詞,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處阿雄4年6個月、9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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