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12日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農委會推動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負擔6成保費,政府4成,其中直轄市,中央主管機關補助20%,直轄市政府補助20%;其餘縣市,中央主管機關補助30%,縣、市政府補助10%。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對此則超感激,因為他父親也是農民更是遭農藥潑灑到眼鏡,導致失明。
台灣的農保目前沒有職業災害給付項目,為了避免農民遇上職災影響生計,行政院長賴清德3月29日才與民進黨籍立委舉行便當會,會中對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達成共識,農保將納入職災給付,原先是說最快10月份上路,但兩週內已送院會通過。
農委會推動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農民職災保險),保障遭遇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生活,以增進農民的社會保障。
▲農保將納職災給付。(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農委會表示,目前農民健康保險(農保)為農民職域性社會保險,但僅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3項給付項目,並無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項目。基於增進農民職業安全,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本次修正農保條例,增訂農委會得以試辦農民職災保險之法源依據及規範相關試辦事項。
修法六項重點包括一、為求事權統一,修正農保之中央主管機關為農委會;二、規定農民職災保險之保險人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單位為基層農會;三、明定農民職災保險被保險人及各級政府保險費負擔比率,被保險人為60%,政府為40%,但在直轄市,中央主管機關補助20%,直轄市政府補助20%,一般縣、市則是中央主管機關補助30%,縣(市)政府補助10%;四、增訂農民職災保險業務之監督、爭議事項之審議、管理及保險給付之準用規定,並授權訂定相關子法。
另外也增訂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領取農民職災保險給付者之罰則,以及六、增訂農民職災保險之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圖/翻攝自行政院直播)
農委會補充說明,農民職災保險在試辦期間採自願性加保方式辦理,農保被保險人得自願加保;並採「先傷後病」,優先試辦因果關係較為明確的「職業傷害」類;保險給付參考勞工保險給付項目分為傷害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及醫療給付等4項,且均採現金給付。
另外,農民職災保險被保險人保費負擔為60%,主要是考量農民職災保險被保險人,與勞工保險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納保者,及國民年金保險之一般被保險人,均屬未具雇主之社會保險對象,故保險費負擔採一致性規範。
農委會最後強調,為加速推動試辦農民職災保險,農保條例修法作業將與相關授權子法訂定同步進行,目前保險費率的釐定已委託精算師精算評估中;對投保單位農會之教育訓練及對農民辦理宣導事宜等準備工作,亦將陸續展開推動,以確保職災保險如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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