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兇嫌勒斃郭婦後,將屍體載運至西濱林口段海邊棄屍。(圖/記者陳豐德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白牌車司機許志銘(46歲)積欠80萬債務,得知停車場女房東郭姓婦人家境優渥,除兩度行竊外,去年12月竟持鋁棒擊昏郭婦後再勒斃,又闖入被害人住處搜刮6萬元,並棄屍林口西濱公路;新北地檢署依強盜殺人等罪嫌起訴許嫌,建請法院量處極刑。
檢警調查,被害郭姓婦人29歲時失去丈夫,靠手工湯圓努力養活獨子,平時待人和氣,不做湯圓生意後,承租家裡附近的一塊地當作車庫。許姓男子向郭婦承租車位,但在外面欠下一屁股債,因熟知郭婦生活作息,先前曾侵入郭婦住宅竊取金飾變賣。
去年12月18日,許嫌持鋁棒擊昏郭婦後再以水管勒斃,將屍體藏放在小客車後車廂,接著到郭婦住處搜刮現金6萬元後離去,隔日載往西濱林口段棄屍。事後他還繼續開著棄屍用的汽車四處載客。
案發後不到12小時,警方就逮捕許嫌,起出做案鋁棒、剪刀,並將他帶回現場模擬,突破其心防後,許嫌當場跪地認罪,全案宣告偵破。
檢察官痛批許嫌視人命如無物,犯罪手段極其兇殘冷血、毫無人性,堪認罪大惡極、無可寬典,應受最嚴厲論處,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極刑(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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