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樓上住戶發出噪音,向法院提起訴松。(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陳姓男子指控,每晚睡夢中多次遭敲擊天花板、牆壁的聲響驚醒,吵得無法安寧,而有頭痛、失眠、焦慮症狀,認為是樓上住戶蕭姓女子所為,曾求助里長、管委會,但仍無法解決,於是提起訴訟,求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新北地院認為屋齡已近20年、隔音效果非佳,上下左右鄰舍聲息相聞實難避免,且陳男無法證明聲響是蕭女所為,因此判敗訴。
據判決書提到,陳男主張近一年多來,每晚睡覺後,幾乎每夜都聽見蕭女等人以重物重墜地面或敲擊地面,發出巨大聲響,在深夜時段,每晚均有3 到5 次,每敲擊一次,就會驚醒一次,也就是說每晚醒來數次,顯然無法進入熟睡,長期以來,飽受困擾,並出現憂鬱症及乾癬等後遺症,其間曾求助里長,但里長說叫總統、立法委員、議員來也沒用。請管理委員會處理,管委會雖也多次好意勸阻,但也拖了一年多還沒辦法解決,無奈提起訴訟。
陳男也說,這一年多來也曾多次好意提醒對方,甚至曾報警處理,但都沒有效果,於是從去年5月間起開始蒐集證據,幾乎每日在深夜以手機對著分貝計及電視錄音錄影作為證據,記下敲擊聲共出現超過650次。
陳男蒐證期間,也曾獲蕭女同意進入屋內察看,發現房內梁上有水泥剝落痕跡,明顯是榔頭或硬物敲擊造成,且看到左邊牆角還放置一支粗大木棍,且敲擊痕跡周圍,有彩色顏料塗抹,若不仔細看,還以為是顏料潑灑造成斑點,顯然故意事後塗抹上彩色顏料,企圖掩飾重擊牆壁而留下痕跡。
不過,蕭女和其丈夫則說,也有聽到這些聲響,但並非被告他們製造,因小孩在家中彈奏鋼琴,4 樓住戶曾表示對鋼琴聲音敏感,每當開始彈奏鋼琴,4樓住戶就開始敲擊、製造噪音,只好將鋼琴搬走,曾經跟管理委員會的總幹事反應了許多次,也請總幹事、里長、鄰長幫忙協調,總幹事也幫忙貼了公告,但都沒有結果。
判決書提到,蕭女家中疑似為水泥剝落痕跡部分,她則說,是因先前遭人闖入破壞,並非敲擊所產生,家中亦有多處遭人破壞,門鎖也遭人多次破壞,而放置一支粗大木棍,其上有覆蓋衣服、布,是作為清除天花板壁癌及蜘蛛絲使用。
另外,管委會總幹事也證稱,他處理噪音問題多次,也曾在陳家聽到噪音,但不敢確認聲響就是從樓上傳來。法官認為各棟公寓均緊連相鄰,該連棟公寓結構、建材、牆面、樓板之厚度、密度等,均會影響各樓層聲音傳導與隔音之效果,陳男僅依其所聽到聲響,主觀推斷是樓上住家所製造發出,本有誤認可能,並不能因此證明聲響是樓上住家所發出,也有可能是其他住戶或其他樓層所傳導過來,亦有自另棟房屋傳來可能。
最後,法官指出,因陳男既未能提出相當證據證明蕭女友超逾一般正常合理生活起居活動之行為,因而製造出一般人所難以忍受的噪音,即不能就此認定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居住安寧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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