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姓移工從7樓電梯口摔進地下2樓,當場慘死。(示意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越籍阮姓逃逸勞工被吳姓男子以日薪1200元雇用後,從事室內批土油漆工作,2015年7月間在大樓執行室內油漆批土作業時,由於跳電、停電關係,加上護欄未起保護作用,整個人從7樓電梯井墜落至地下2樓吊料平台上,當場死亡。桃園地院近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該棟大樓2015年7月28日上午11點半就已經跳電、停電過,不料隔天中午11點55分又再次跳電,阮男在7樓電梯口因為沒有適當照明,加上沒發現早已故障的護欄,直接墜從電梯井墜落到地下2樓,頭部外傷外、顱骨骨折並顱腦損傷致神經性,還出現血性休克,當場慘死。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為死者雇主卻未盡保護員工責任,雖然阮在7樓電梯直井開口旁設有護欄,但是護欄因損壞無法確實閉鎖,並且未及時維修,才會造成悲劇發生。
法官認為,被告從事職業安全衛生主管,本就應該注意高度2公尺上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若防護設備有所損壞,亦應及時維修,但是竟疏未注意;審酌吳犯後坦承犯行,並非沒有悔意,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將他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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