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政策會不會只是如煙火一樣,一刻的璀璨後就灰飛煙滅,只是讓更多台灣人一去不回鄉!(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老王:「老丁,聽說你要開新公司了,恭喜啊。」
老丁:「是該恭喜我,我這次總算占到政府的便宜了。」
老王:「政府不查你稅就不錯了,哪有便宜好占?莫非小英的『新南向』政策被你抓住機會了?」
老丁:「可不是,我只要到印、菲、泰、馬、澳、紐等18個國家之一去成立一個新公司就可以了。」
老王:「但是你在台灣並沒有公司啊。」
老丁:「就是這麼好!在台灣沒有公司也不要緊,在這些國家成立新創公司只要2,500萬資本額就夠了。」
老王:「你,應該沒有2,500萬吧?」
老丁:「不用!一開始我只要準備500萬,另外可以貸款2,000萬元;然後第二階段再準備500萬元,就可以再申貸1,500萬元;最後第三階段自備300萬元,還可以申貸1,500萬元。也就是說,我全部自備1,300萬元,就可以開一家6,300萬元的公司,另外的5,000萬元,全部是政府幫我出的。」
老王:「那,利率高不高?」
老丁:「固定利率1.8%,借1,000萬一個月只要還15,000元,而且是純信用、不必任何抵押,比我用房子去抵押貸款還便宜,真是政府的德政呀!」
老王:「真難得聽到你說政府的好話,但你這5,000萬,每個月攤還本息,負擔也不輕吧?」
老丁:「輕鬆!五年內補助,只要繳利息、不用還本金,而且如果繳息正常,可再展延兩次。也就是15年內,我一毛錢本金也不必還耶!」
老王:「那真不錯!有限制甚麼行業嗎?」
老丁:「沒有沒有,只要有推動國家政策促進會的推薦函和投資計畫書就可以行了。」
老王:「既然政府大力推行的南向政策,推薦函應該沒有問題,但是你會寫計畫書嗎?」
老丁:「不用不用,有專人代稿,費用只要3~5萬元,而且是計畫通過了才須付費。」
老王:「那,萬一你的公司經營不善呢?」
老丁:「他的授信準則是不用保人,而且營業額逐年下滑也沒有關係,簡直是世上最好康的事了!」
老王:「那,15年後你總要還錢了吧?」
老丁:「拜託,在一個地方15年,我還拿不到那一國的國籍嗎?到時候我已經不是台灣人,幹嘛要還台灣政府的錢?這5,000萬我就留著慢慢花啦!」
老王:「唉,南向南向,又是一去不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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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那麼愛「選」到底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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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王裕仁),台灣大學中文系畢業,現為自由作家、雪霸國家公園解說員。新著《熱愛大自然/草木禽獸性生活》出版中。個人臉書專頁:苦苓(王裕仁)。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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