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潘姓男子全裸在公園內「打手槍」,被民眾檢舉。(圖/記者汪盈姍翻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楠梓警分局加昌派出所15日接獲民眾報案,一名潘姓男子在德民路的公園內全身赤裸坐在樹下,疑似在「打手槍」,被員警逮獲後,他還稱這樣「比較舒服」。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潘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現年35歲的潘男,無業沒有前科紀錄,平時經常搭乘捷運到各處景點、公園閒晃,遭逮後向警方供稱,當日酒後到公園後一時「性」起,便全身脫光光,一絲不掛的坐在樹下「享受大自然」,他還稱「這樣比較舒服」。
警方表示,周遭民眾經常在公園內散步、運動,潘男選在開放式公園內打手槍,屬於公然猥褻,明顯違反妨害風化罪,以現行犯立即逮捕。根據《刑法》妨害風化罪第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猥褻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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