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將女兒當成洩慾工具,認為自己亂倫的行為在道德上沒做錯。(圖/示意圖/視覺中國)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53歲貨車司機從2006年起性侵12歲女兒,從此把對方當成洩慾工具,不但每隔1、2周就會進行性侵,還要求對方模仿A片情節擺出猥褻姿勢。女兒隱忍8年才終於報警,被告竟然辯稱,其罪行「在道德上沒有犯錯」而想要脫罪。
香港媒體報稿,被害女子自2006年慘遭酒醉父親性侵後,對方便常趁母親不在家時,對次對她伸出狼爪,若是反抗,對方就會拿菜刀或是撞牆等自殘方式脅迫,直到她2014年前往國外打工度假才暫時躲避,沒想到2016年1月回港後再度遭到騷擾,才終於將真相告訴母親,為了家庭和諧再度隱忍,同年4月又再遭到父親的騷擾與威脅,忍無可忍之下終於一狀告上法院。
面臨9項罪名控告的男子,在法庭上坦承,自己每月會性侵女兒1到2次,期間女兒曾為他口交3次,還曾脅迫對方模仿A片女優,進行時配合做出猥褻動作,雖然曾有召妓經驗,但因為嫌應召女髒,所以還是會強逼女兒,認為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並沒有過錯。
辯方律師則稱,被告除了首次性侵以外都有戴套,並且從來沒有對被害人使用過暴力,顯示被告尚有良知,再加上受害人與哥哥皆為他求情,希望刑責能夠從輕發落。法官認為,被告明知女兒不願意,這8年來卻還是持續強迫對方,卑鄙手法無恥到難以形容,宣判被告入獄1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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