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全案進二審 朴槿惠還提交放棄上訴 只為傳達「特別訊息」

2018年04月16日 18:38

朴槿惠遭收押,獨住3.2坪牢房。(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朴槿惠明知檢方已上訴,卻還堅持提交上訴放棄申請,引發外界熱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佩翊/綜合報導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一審被判24年重刑後,直至13日截止前都未申請上訴,但卻突然於16日向法院遞交上訴放棄申請。朴槿惠雖沒有於期限內申請上訴,但由於檢方希望爭取更重刑期,已提交上訴狀,因此此案自動進入二審階段,朴槿惠「多此一舉」的行為,引發外界議論。

根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朴槿惠16日以自己的名義向負責「閨蜜案」的刑事協議22部提交「上訴放棄申請」。相關人士認為,朴槿惠此舉可以解釋為在表達自己「對於審判已經拋下所有期待與希望」和對於法院的不信任。

朴槿惠的親妹朴槿令曾在13日上訴申請截止日向法院遞交上訴狀,根據南韓法律,被告人的配偶等直系血親或是兄弟姊妹能夠替被告人提交上訴狀,但在違反被告人個人意志的情況下則不被受理,朴槿惠在此前已透露拒絕上訴的意思,因此法院未受理朴槿令的申請。

▲▼朴槿惠。(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朴槿惠拒絕出席所有審理。(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朴槿惠2017年10月曾在遭檢方申請延長羈押後的首次庭審表示,「已經無法再相信法官會按照憲法與良心來審判,對於法院的信任已經毫無意義。」此後,便缺席所有判決過程,抵制一切審理。因此朴槿惠此舉也被外界解讀,要向法院表示「無聲的抗爭」。

朴槿惠在2017年4月被指控18起貪腐案件,包括賄賂、濫權和洩漏國家機密,檢方指出,朴槿惠濫用總統許可權,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還成為憲政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總統,為南韓憲政歷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一審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0億韓幣。朴槿惠的好友崔順實向三星、樂天和SK集團等企業勒索592億韓元(約台幣17億元),2月13日一審宣判,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0億韓元(約台幣4.8億元),以及72億韓元(約台幣1.9億元)的追徵金。朴槿惠的青瓦台前幕僚安鍾範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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