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區里長們,與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們,共同推動法稅改革,望享有公平公正的稅制。(圖/法稅改革聯盟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學者統計近年我國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4%,司法天秤嚴重失衡,人民對稅制不公深感無奈,法稅改革聯盟於台南市北區舉辦「百里相連看見希望」感恩茶會,致贈感謝狀感謝里長們共同推動法稅改革,現場演出行動劇提醒民眾,收到稅單一定要冷靜,先逐字看清楚稅單否有錯。
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黃麗蓉律師,對賦稅人權與超徵議題進行專題講座;現場里民看完影片稅災實例後提問,若自身遇到被國稅局濫開稅單,該如何以法律自保?黃麗蓉表示自己身為律師也是稅災戶,法律專業並沒有讓她倖免,她因同名同姓被國稅局亂開稅單,除夕前她家差點被查封強執。黃麗蓉提醒,若遇稅務官員以恐嚇手段逼稅,可以直接提告,旁有親友更能做證,若是稅務員明知不該徵收而徵稅,便涉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並表示遇到此行為不該姑息,以保障自身權利。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舉例,台南一位曾先生,向自己的母親以500萬買房,辦理過戶時,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6款之規定,向國稅局出具向銀行貸款300萬資金來源證明(符合二等親內買賣具資金證明即可免課贈與稅),另200萬因則以每月2萬分期付款攤還(小於法定贈與免稅額度),卻遭國稅局稅務員,堅持直系親屬買賣就是要課贈與稅,直接要曾先生去找某位特定代書代辦此案,代書開價25萬元就可處理好,曾先生察覺雙方可能存在利益輸送,便告知將提告其侵權及瀆職,稅務員立即讓曾先生順利辦理過戶,無須繳納贈與稅。
曾先生無奈地表示,我國稅務救濟制度官官相護,若按正常程序進入行政訴訟,根本沒有勝訴機會,也等同幫承辦稅務員解套,直接變成是納稅人,跟稅務機關的事情,完全事不關己。
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曾表示,國稅局自成體系,不怕人民走行政訴訟,對此提供法律常識讓人民能自保,對於公務員違法開稅單可引用民法186條,應就其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甚至因為得到了稅務獎勵金,若被證明為自始絕對無效時,也可依行政程序法149條準用民法第113條應回復原狀或賠償損害,以及民法179條事後法律行為無效,負不當得利返還責任,返還給當時受侵害的人民,另公務員違法行為也適用行政罰法第7條,處予行政罰,才能有效遏止稅官違法濫開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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