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指控,爸爸和黃男都曾性侵她。(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24歲女子小美(化名)指控,愛賭的父親長期性侵她,還因積欠太多賭債,將她賣給黃姓男友人,讓她至國小三年級起就遭到性侵。一審判決無罪後,小美憤而自殺身亡,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小美的證詞不夠清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判黃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美的父親長期沉迷柏青哥等賭博,因此在外積欠大量賭債,被經營檳榔攤的黃男帶去地下錢莊借錢;某日,他趁妻兒都沒注意的情況下,性侵小美得逞,讓小美非常崩潰地說,「我被爸爸強暴1、20年,我真的好想死,不要怪我媽,我是真好想死。」
小美也說,黃男自她11歲時,就趁她家人不在時性侵她得逞,且事後常帶著2個小弟,以討債的名義到她們家跟爸爸要債,「黃男說要帶爸爸到地下錢莊借錢,爸爸借了不少錢還不出來,就將我賣給他」、「他說『你爸媽都不在,你這麼可愛』,還拿白色單子給我看,並說你爸爸已經將你賣給我,…,當時我要跑走,他就拉我回來在客廳,脫光我的衣服性侵」、「結束後,還說不能對別人講,他有黑白兩道的關係,若我講出去就要殺哥哥或表弟,所以我只好忍下來」。
▲小美指控,爸爸喜愛賭博,因此積欠大量賭債,圖非當事人。(圖/達志/示意圖)
黃男辯稱,他和小美的爸爸是多年好友,只見過小美2、3次,甚至沒有和她交談過,絕不可能性侵對方,且她們一家搬家後,更不知道搬去了哪裡。
法官審視小美的證詞發現,在詢問小美被性侵的時間、地點及情節時,對方都回答「不記得」、「那時太小了」、「忘記了」等;另外,小美面對開放性提問時,都無法回答,又有輕微憂鬱、焦慮的情緒,加上心理鑑測出智商為64分,屬於輕度智能不足;因此,以情節多有矛盾及瑕疵,判黃男無罪。
得知判決後,小美2017年4月28日用LINE傳訊息給陶藝班較為親暱的蔡姓老師說,「不要怪我媽,我是真好想死,我死了之後請你原諒我媽,不肖女小美,我一直走不出陰影,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不要怪我媽我真的我好想死」,又在同年5月9日錄音說,「阿姨,我告訴你…因為是我爸爸強暴了我,我那時候我說我不要,他說我真的太像媽媽,一直給我索來索去(註:台語,摸來摸去之意)…我是到最後,我崩潰了,才全部講出來」,並在2天後自殺身亡。
檢方不服一審判決上訴,收集蔡姓老師與小美的對話作為證據。高院法官表示,這些證據屬於「傳聞證據」,不能作為補強小美的指控依據,難以認定黃男真有性侵,因此維持原判決,判黃無罪,而小美的父親也在小美自殺後3個月身亡。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