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斌性騷擾案遭輕判 監委怒提85頁再審狀加搬CEDAW對決

▲監委方萬福、王美玉。(圖/記者賴于榛攝)

▲監委方萬福、王美玉。(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改判案,監察院16日已向司法院職務法庭提出85頁的再審狀,監委王美玉、方萬富1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6大事由、13項疑點,王美玉也撂下狠話表示要查到底,她強調不論這條路還有多長、提起再審能否推翻不具性別意識且矛盾的判決,他們都會持續地在這條路上,實踐CEDAW公約精神,堅守維護兒少、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

陳鴻斌被控與助理有異常互動遭到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則是在民國105年10月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陳鴻斌隨後提出再審,職務法庭3月8日廢棄原判決,改判罰款新台幣200多萬元,被外界認為是輕判,監察院16日向司法院職務法庭提出再審,王美玉、方萬17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立場。

監察院不符司法院職務法庭105年度懲再字1號再審判決,提出六大事由,王美玉說,包括適用法規錯誤及漏未斟酌重要證據、「被消失」的權力關係及違反意願與續聘背景、屬性騷擾的言行不檢,情節重大、倒果為因的立論與矛盾、以司法獨立為由,拒絕適用公約?制度面再思考。

王美玉舉例表示,再審判決稱前法官陳鴻斌購相機贈助理是示好的表現,可是陳鴻斌在原審證物中明確表示,沒有贈與助理的意思,助理也表示不敢收受,領了獎金就把相機的錢還給陳鴻斌,她質疑再審判決何以視而不見,還費心的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說明其行為合法性?她認為既然沒有贈與,顯示再審判決有漏未斟酌的證物,而其適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亦有違誤。

王美玉還說,再審判決引用助理自承有討好陳鴻斌心態的句子,便直接導出「助理主動討好、對於辦公室的擁抱、續聘會議前晚於河堤散步的牽手等不違反助理本意」的結論,但事實上助理在續聘前夕雖答應陳鴻斌外出,但還和同事討論該怎麼辦,且後來由同事假裝家人打電話給還在政大的助理,以確認是否安全,都足證助理是在違反意願下赴約,更顯示助理是出於擔心對續聘結果不利才未予拒絕。

面對種種疑點,王美玉也撂下狠話表示要查到底,她強調不論這條路還有多長、提起再審能否推翻不具性別意識且矛盾的判決,他們都會持續地在這條路上,實踐CEDAW公約精神,堅守維護兒少、婦女權益的憲法職責。

▲蔡英文總統出訪非洲行前談話▼。(圖/記者屠惠剛攝)

▲蔡英文曾關注陳鴻斌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事實上對於此案,總統蔡英文曾跳出來說話,她強調,社會對於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要多一分同理心,司法判決也必須彰顯社會公,

立委尤美女則投書批評,她認為再審法庭的改判理由,完全忽略了《性騷擾防治法》中性騷擾態樣包含了交換式性騷擾與敵意工作環境,前者是以被害人的順服或拒絕做為獲得或損失工作利益的條件;後者則是以言語、文字或他法製造出不當影響他人工作的敵意環境。

尤美女說,女助理面對的是有聘用權力的法官,兩人之間權力並不對等,助理如果拒絕這些肢體碰觸、餽贈禮物、邀請出遊,極有可能飯碗不保,再審法庭將陳法官的這些行為評價為示好、追求而未踰越社會常規,是欠缺性別意識和去脈絡化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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