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把15歲小女友搞大肚子。(圖/CFP)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一名蕭姓男子認識15歲女學生小美(花名)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一年內在住家發生10次性行為!後來是因為少女懷孕,經學校老師發覺有異,通報警方,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蕭男,而基隆地院認為二人辦理結婚登記,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撫養小孩,且蕭男犯後態度良好,因此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據判決書指出,蕭男坦承與少女交往發生性關係,而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酌他與小美發生性交行為時,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關係,但他明知對方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對於性行為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竟未克制情慾而發生性交行為,使她懷有身孕,嚴重影響對方身心正常發展,應予以嚴懲。
不過,法官指出,因蕭男始終坦承犯行,且獲得原諒,小美產下小孩後,二人也辦理結婚登記,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撫養小孩,顯見他犯後態度良好,兼衡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依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10次,也就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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