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海軍南海海上閱兵習近平檢閱。(圖/視覺中國,下同)
實習記者袁茵/綜合報導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近日簽署命令,發布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中國人民解放軍隊列條令》(統稱共同條令),新條令將明確對軍人使用行動電話進行「實名制」管理,且軍人在註冊網路帳號進行網購時,不得涉及部隊番號和其他軍事機密,或是從事有損軍人形象活動。
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介紹道,共同條令是從高階將領到普通士兵都得遵守的基本法規,作用不僅在於為軍人的行為提供規範,為部隊日常管理提供依據,更重要的還在於為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確保軍隊建設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提供保證;且現代戰爭形態發生重大變化,軍隊使命任務有了新拓展,推動軍事管理革命,實現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迫切需要修訂共同條令。
共有8項內容首次寫入新修訂的共同條令。軍委訓練管理部表示,最核心的是將習近平強軍思想寫入條令,以軍隊基本法規的形式固化下來,在新條令總則中,原文引用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四個意識」「三個維護」「五個更加註重」「四鐵」過硬部隊、「四有」新時代革命軍人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為全面從嚴治軍、加強軍隊正規化建設、統一全軍意志和行動提供了根本指導和基本遵循。
《內務條令》總則中專門增寫「聚焦備戰打仗」條目;在「軍人職責」條款中,增加「不怕犧牲、提高打仗本領、衝鋒在前、忠誠勇敢」等內容;新增軍事訓練管理章節,明確軍人應當嚴格執行通用體能訓練標準,落實軍人體重強制達標要求;擴充節日戰備的內容規範。
《紀律條令》充實作戰研究、戰法創新以及參加維和、反恐、護航、聯演聯訓、國際救援等方面的獎勵條件;首次明確訓風演風考風不正、降低戰備質量標準、不落實軍事訓練考核要求等違紀情形的處分條件;新增戰時立功受獎附加待遇高於平時的規定,適當下放戰時獎懲的權限。
《隊列條令》大幅擴充與備戰打仗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相關的儀式種類,首次規範誓師大會、凱旋、碼頭送行和迎接任務艦艇等標準程序,首次明確迎接烈士、軍人葬禮等儀式,首次在相關儀式中設置鳴槍禮環節。
▲解放軍在12日於海南島三亞外海舉行海上閱兵,共有48艘軍艦與核潛艇、76架戰機,以及上萬名官兵參加。(圖/翻攝自大陸央廣軍事)
軍委訓練管理部提到,新條令突出了禮儀儀式的規範,從原本的3種增加至17種,還設置了「鳴槍禮」環節。「鳴槍禮」是軍隊特有的一種禮儀。在軍人葬禮、重大紀念活動等儀式中使用「鳴槍禮」告慰英烈。新條令在為「參加作戰、訓練和執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犧牲的軍人」舉行葬禮儀式,以及紀念儀式中設置「鳴槍禮」環節,明確了禮兵人數、鳴槍次數、實施步驟、動作要領等規範,以更好地表達對烈士的褒獎、悼念和尊重。
軍委訓練管理部透露,新條令結合軍隊管理特點和官兵實際需要,在原條令規定的基礎上,對官兵的訊息行為作出了補充規範。一是明確「軍人使用移動電話,實行實名制」管理,旅(團)級以上單位應當對使用人員的姓名、部職別、電話號碼和移動電話品牌型號,以及微信號、QQ號等進行登記備案。
二是明確「基層單位官兵」在由個人支配的課外活動時間、休息日、節假日等時間,可以使用公網移動電話。不使用時,通常集中保管。三是對涉密場所設置禁用行動電話標誌和存放設施,配置有效的技術管控設備,加強檢查落實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四是明確在註冊網路賬號、使用新媒體和網購時,不得涉及部隊番號和其他軍事秘密,不得利用網絡平台從事違法亂紀和有損軍隊軍人形象的活動。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