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5家壽險公司可以兼營財富管理業務。(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保險局近期核准人身保險業兼營財富管理業務,但申請的壽險公司須符合資本適足率、信評、法遵等3項規定。目前保險局已核准5家壽險公司,包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新光人壽,可以做資產配置跟財務規劃等業務。
保險局表示,壽險業者若想申請兼營財富管理業務,必須符合資本適足率、信評、法遵3項規定。第一,資本適足率須達200%以上,目前只有台銀人壽不符合此規定;第二,需取得幾家指定的信用評等公司,長期信用評等在BBB級以上,目前已有11家壽險公司委託評比;第三,最近6個月內未曾受主管機關依保險法第149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處分,或是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目前共有5家壽險公司申請財富管理業務並核准通過,包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新光人壽,財富管理的業務範圍大多是幫客戶做資產配置、財務規劃等項目。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