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擅將自小客車停於他人門前。(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38歲劉姓男子16日傍晚擅將自小客車停放在于姓男子住宅前,雙方發生口角,劉男便從車上持開山刀恐嚇揮舞,並出言恐嚇:「我砍你」、「我要砍你」等語,致被害人身心畏懼而報警,警方據報趕抵將劉男依現行犯逮捕,17日依妨害自由(恐嚇)罪嫌移送桃園地檢偵辦。
▲警方到現場後劉嫌仍在現場,經調閱現場監視器後發現,劉嫌持開山刀揮舞之行為。(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中壢分局龍興所於16日下午4時57分接獲民眾報案,於桃園市中壢區龍文街23號前有亮刀情事,經龍興所所長蔡佳男、警員陳博威、陳凱霖、吳宇軒等人5分鐘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警方到達現場後,被害人于男向警方指稱犯罪嫌疑人劉姓男子因將車輛停放於住宅前,雙方發生口角糾紛,劉男竟從車上持開山刀恐嚇揮舞,並出言恐嚇:「我砍你」、「我要砍你」等語,致他心生畏懼而報警。
▲警方在劉男車上查獲開山刀。(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警方到現場後劉嫌仍然在現場,經調閱現場監視器後發現,劉嫌持開山刀揮舞之行為事實明確(有監視器佐證),掌握事證後,直接將劉嫌依現行犯逮捕,並於劉嫌自小客車起出開山刀一把。
劉嫌到案後,否認有恐嚇之行為,經局龍興派出所員警檢視現場監視錄影像檔案,且被害人指證歷歷堅持提告,訊後將犯罪嫌疑人劉男子依妨害自由(恐嚇)罪嫌移送桃園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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