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改革聯盟曾發起反財稅黑手運動。(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下同)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監察院18日回應法稅改革聯盟長期陳情,關於要求廢除稅務獎金一事,監委林雅鋒、江綺雯報告提出三點打臉財政部,第一是「稅務獎勵金」逕以「獎金」形式行之,衍生分配爭議及民眾誤解,實有欠妥;第二是財稅機關首長在支領法定俸給之外,復領取高額之獎勵金,實難杜外界悠悠之口,最後則是要財政部說清楚稅務獎勵金的調降幅度,整體儘速檢討、改善。
法稅改革聯盟長期抗議,並向監察院陳情指出,財政部濫發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金,涉有鼓勵稅務人員濫開稅單、職等越高領越多等現象。林雅鋒、江綺雯調查後發現行政院及財政部應針對稅務獎勵金確實檢討改進。
根據監委調查報告,「稅務獎勵金」本質目的偏向於稅務人員薪俸不足的補償,對於鼓勵人員留任及激勵工作績效,容有正面積極之功能,但這項補償性質沒有回歸俸給法檢討,逕以「獎金」形式行之,後續衍生分配爭議及民眾誤解,實有欠妥。
另外,稅務獎勵金迄未刪除有關首長之個人獎勵金,報告則是批評,財稅機關首長在支領法定俸給之外,還領取高額之獎勵金,實難杜外界悠悠之口;最後報告認為,各界質疑「查稅獎金」廢除後,改以「稅務獎勵金」之名目發放,認為稅務獎勵金依舊與查稅有所關聯,但事實上,近年來稅務獎勵金之支領數額已大幅降低,要求財政部應適時說明澄清。
林雅鋒、江綺雯指出,雖然財政部說明,核發稅務獎勵金,係為能夠合理有效地獎勵有功稅務機關及人員,落實財政部對各稅捐稽徵機關之指揮、監督(督導)及考核,但審計部多次指正稅務獎勵金之發放對象及標準有欠合理,各界亦質疑該獎金未能照顧第一線基層稅務同仁,財政部雖曾提出回歸俸給法制辦理之方案,然未獲行政院重視,導致至今因循舊制,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誤解,傷害稅務人員尊嚴及政府形象,實欠妥當,因此要求行政院及財政部必須儘速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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