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運將送回手機…索取「車資300元」!失主惱羞報警:告你侵占

▲▼乘客將手機遺落在計程車上,運將送回要求收300元車資,反遭對方告侵占。(圖/翻攝爆料公社粉絲團)

▲小黃運將送回乘客遺失的手機,開口收取300元車資,沒想到對方卻拒付,還報警提告侵占。(圖/翻攝爆料公社粉絲團)

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這錢到底該不該收?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表示父親的本業是計程車司機,日前結束營業返家後才發現有客人將手機遺落在車上,經連繫後約好幫忙送回客人所在的飯店,當父親送返手機後,開口向對方收取300元的「車資」;沒想到客人因此變臉,質疑「為什麼要收錢?」還報警提告父親侵占;原PO無奈地說,「這不是我爸應該做的事,你是瘋了嗎?」一席PO文引起網友正反兩方論戰。

原PO指出,爸爸16日晚間結束營業後開著計程車返家,回到家後才發現有客人將一支手機遺落在車內後座,當晚失主也來電,表示希望能將手機返還,雙方還約好於17日在顧客下榻的飯店碰面交還手機。翌日父親風塵僕僕的開車前往赴約,隨後開口向對方酌收300元的「車資」;對方因此惱羞成怒,當場質問「為什麼要收車資?」還憤而報警,提告小黃運將「侵占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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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人是怎麼了?」原PO無奈地說,「你手機掉在車上,我們幫你送回去,這不是我爸應該要做的事,你是瘋了嗎?最後警察來了,我爸又能怎樣,計程車司機也是要生活的,你的手機很重要,但是沒有重要到一定要馬上幫你送回,而且手機也是你自己遺失的,沒有人強迫你掉手機在我爸的車上啊!」原PO說,因為這次的事,讓父親感到相當心寒,幫忙似乎變成一種義務、一種理所當然,「我爸他覺得,下次不管撿到什麼,就直接丟垃圾桶裡吧,沒看到,就當作沒發生!」

對此,有網友聲援原PO父親,認為現代人都不懂得感恩圖報,「請運將幫忙送回東西要付車資,這不是常識嗎」、「辛苦了,遇到奧客」、「自己掉東西自己來拿啊,無言」、「收你車資很正常啊,人家是開計程車吃飯的,原本的時間可以多載一組客人,何必送你的東西?再說你300元就能找回手機你應該慶幸,人家都送到你面前了,省得你去警察局瞎忙」、「幫忙不是義務耶,失主不想付錢,為什麼不自己去找運將拿手機?」

但也有少部分網友認為,幫忙送失物還要拿車資於法無據,「其實要收車資也不是不行,但應該一開始在電話中就要告知,不給車資就直接送派出所讓他自己去拿,不然到現場才講要收費,人家多少會不悅」、「撿到東西還是送到警察局吧,這樣比較沒有爭議。」

事實上,根據民法第805條規範,「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有受領權人依前項規定給付報酬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

▼大部分網友都認為,小黃運將幫忙送回失物「酌收車資」相當合理。(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計程車,排班,交通,塞車。(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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