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交通違規拒檢,還加速逃逸,被警方依蒐證影像連開12張罰單,此事被po上網路。(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網路上有人po出11張紅單照片,指稱「台灣最扯的紅單,短短不到2分鐘,就連續開出11張紅單,連議員服務處都說真的太誇張了,可以叫政府頒發獎狀給這個警員」,質疑警察搶錢,告發單位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指出,正確是開出12張紅單才對,因為當事人共有12個違規行為。
警方說,1名台南市沈姓男子,今年2月28日傍晚,因未戴安全帽騎機車,行經中西區西門路、五妃街時,被市警六分局警員發現,警員示意沈男停車受檢,但沈男拒檢加速逃逸,一路闖紅燈及多項交通違規,警員鳴笛尾追,仍被沈男逃逸,警方事後依據蒐證影像,對沈男的交通違規行為開出12張紅單,總罰款為1萬7300元,沈男不服找議員申訴,整件事情還被po網喊冤。
金華所表示,當時所內黃姓警員騎機車執勤,在該地發現騎機車的男子(事後查證騎士應是沈男)沒有戴安全帽,黃員示意攔檢,不料對方騎機車加速逃逸,並闖紅燈,黃員鳴笛要求對方停車受檢,沈男拒不停車、沿途一路高速闖紅燈、紅燈右轉、未依兩段式左轉、不服取締逕逃等12項違規行為,直到福吉路才消失在巷道中,因為蒐證影像違規事證明確,警方依法開單,執法沒有問題。警方依法開單告發,當事人也有申訴權利,如有需要,警方會備妥相關違規佐證資料,提供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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