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昆剛上任就挨告 東華大學女教授告發貪汙804萬

▲▼東華大學教授王純娟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長吳茂昆涉嫌貪汙詐領804萬元。(圖/記者楊佩琪攝)

▲東華大學教授王純娟赴台北地檢署,告發長吳茂昆涉嫌貪汙詐領804萬元。(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東華大學諮商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校長吳茂昆涉嫌涉嫌詐領「講座獎助金」、「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金額多達804萬元。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請檢察官依法調查。

日前監察院調查後,吳茂昆遭教育部追回176萬多元的兼任講座教師薪資。但王純娟認為,這筆追討款項和總款項相比,僅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王純娟表示,吳茂昆在東華大學為專任校長,也為教育部聘公務員,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及行政院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吳茂昆不得1人兼2職,也就是說,不得兼任專任教師身分。

但疑似為己圖利,在2011年12月28日經東華大學聘為講座教授,與物理系專任教授,聘期為校長就任後2012年1月23日起,為期3年。而之所以如此,就是為了請領「講座獎助金」及「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因為校長並無請領的資格。

王純娟強調,吳茂昆在擔任校長後,藉職權擔任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主席,主動提案申請核發「特殊人才彈性薪資」,每月達20萬元,連同其所請領的「講座獎助金」每月25萬元,所有薪資合計每月39萬元,年薪近500萬。

雖然目前教育部已追回176萬多元,但經過精算,涉嫌詐領的金額應為804萬,因此提起告發,包括公務人員涉貪汙部分,希望檢方能立案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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