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人夫偷吃,反爬牆帶徵信社人的蒐證妻子。(示意圖/翻攝pakutaso)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一名畢業於台大光電所博士、現為大學助教的李姓男子,被妻子發現與國中黃姓女同學上床,2人被抓到後賠100萬元要和解,但事後李男找人跟蹤台大同學A男,還表示妻子跟A男在同一個房間裡,對此,妻子聲稱被先生設計,只為了報復她當初抓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黃女於國中時期相識,畢業後還保持連絡,但李男與妻子97年2月24日舉辦婚禮當天,黃女還到場祝賀,並以親暱「x茹」具名落款在紅包上,讓收禮金的親友甚為詫異、議論紛紛兩人關係非比尋常。
雖然被告李保證婚後不再與黃女往來,且婚後李也繼續博士班學業,兒女陸續報到,婚姻幸福美滿,但由於雙方忙著照顧孩子,導致性生活次數較為減少,李男與黃女開始發生外遇。
妻子還發現先生傳「我現在真的好想你」給黃女,追問後被打斷鼻樑。判決書提到,黃女曾入李男家中幫洗襪子,顯有將自己置於元配地位意思,而2人至今均未對此等犯罪行為向妻子道歉,致元配受有嚴重精神損害,婚姻瀕臨破滅。
妻子表示,李男設局,邀高富帥台大同學A男組公司,製造她與A男兩人常單處一室的情況。加上李男與黃女於102年10月被抓到偷吃,最後賠償100萬元,讓李心生不滿,還找上徵信社要報仇。
法官調查,李男為蒐集並保全妻子與A男也有偷吃的證據,竟未經同意與徵信社員工侵入A男新竹市的住宅,再持複製鑰匙開啟該居所房門而侵入,當場發現2人共處一室,並持手機、攝影機對2人拍攝非公開活動。事後A男提告,新竹地院判李男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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